日前,本网推送了《六安多个小区炸锅!物业咋就这么横?该管管了…》一文,海心沙二期海心沙广场小区业主与物业又爆发了停车位的“战争”,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小区停车位要么买,要么一租10年”,这让很多业主难接受。今天市住建委官方发布公布调查结果如下:您好,关于海心沙广场业主投诉物业强卖强租地下人防车位问题我委收悉。我委立即安排房管局专人会同区房产局现场就业主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问题一是:关于海心沙广场强卖地下人防停车位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海心沙广场是由六安市逸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业性综合楼,管理服务该小区物业是上海钰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做到人车分离,物业公司要求小区业主机动车统一安排停放在地下停车库。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收取的停车费用、租金保障人防工程的维护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通过现场调查没有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人防停车位对外出售。
反映问题二是:地下停车位强租10年一次性付清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经现场调查了解,业主反映的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是建设单位投资的,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实行租售两种方式,按照《合同法》规定,用于出租的地下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业主反映的停车问题,可由街道或社区主持联席会议协商,重新制定更为合理的车位租赁方案,从而尽量满足不同人群业主的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人防部门督促区房产局、街道、社区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将人防停车位对外出售情况,坚决给予查处。
特此回复。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